目前的楼市令许多百姓想要拥有一个家的梦想破灭......
    “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是东方人特别是中国人的梦想;所谓“安家立业”、“有恒产而后有恒心”的儒家文化也长期熏陶着每一个国人。目前,全国的房价是一路高歌猛进,房价一翻再翻,地王频频出现……几乎是所有的老百姓都在呐喊,“这个年头,真的买不起房了!”
    于是乎,房价成为了时下市民热议的话题,日前在博鳌房地产论坛上揭晓2006-2007年度房地产十大新闻评选中,关于深圳房价的新闻稳坐榜首,得到绝大多数人的关注。
    在这个各国楼市房价高歌的状态下,佛山也不可避免地陷入房价怪圈。从去年下半年以来,佛山楼价涨幅就一直都持续在20%以上,远超全国平均水平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买房供房已成为佛山普通百姓最大的生活压力。据省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数据,今年3月,其中佛山的生产总值为743.0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9.3%;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183.2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8.5%。这两个涨幅都与房价涨幅相距甚远,居民收入增长远赶不上房价涨幅,以致去年下半年以来,佛山楼市呈现出一些明显不理性的现象,例如“买涨”心态明显、炒楼者增多、观望气氛浓厚等。
    房价为何如此高企?业界归咎于三个原因:供给不足、地价飞涨抬高成本、人为炒作哄抬房价。其中人为炒作又被称为楼市的“毒瘤”,让人恨不得挖之而后快。
    有资深地产人士指出,人为炒作推涨房价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楼盘已达预售标准但开发商就是不申请预售,即便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也迟迟不开盘;或者已开盘,但拒绝对外销售,以虚拟预订、预售合同或挂牌价格畸高等方式捂盘。二是纵容销售人员利用职业便利炒作房价,制造虚假销控表等方式哄抬房价。其实归究起来,就是“捂盘惜售”。
    针对于此,2006年国家建设部、发改委和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违者必纠。这项规定,对规范房产市场,打击开发商捂盘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
    佛山市政府响应号召,在同年8月就出台了《佛山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规定》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规定》要求严格商品房销售管理,进一步增强商品房销售透明度。如果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其预(销)售,并依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这一举措,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开发商的捂盘,对房地产市场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但是要想遏止过高的房价,让普通老百姓都能买得上房,仅仅靠打击捂盘是不够的。最重要的,还是要从源头着手,要改变开发商在买卖双方中的强势地位,让房地产交易回归公平、规范。这样艰巨的使命,唯有政府的宏观调控才能胜任。政府的使命不仅在于规范销售行为上,更应着眼于釜底抽薪的得力措施。增加有效土地和经济适用房供给,公开房地产开发成本,遏制过度炒房行为等等。通过各种各样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进行干预,令开发商失去“捂盘惜售”的动力和胆量,这才是让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的良策。
    房价为何如此高企?业界归咎于三个原因:供给不足、地价飞涨抬高成本、人为炒作哄抬房价。其中人为炒作又被称为楼市的“毒瘤”,让人恨不得挖之而后快......
    南京:出台打击严规
    南京市出台严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排号登记、炒卖房号的行为,将停止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出台举措,严打开发商捂盘惜售行为: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0天不开盘的项目,将取消商品房预售资格;对以在建工程抵押为名拒绝销售项目,将停止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做停盘半年的处理。
    
济南:市民投诉 重点处理
    济南市建委开展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工作,建立了房地产企业和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大力推行商品房网上销售,加强了对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管。同时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市民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可直接通过投诉电话向济南市建委有关部门举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行或委托经纪机构,以认定、登记、选号等各种方式销售或变相销售商品房;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纵容雇用工作人员炒房;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始预售商品房;已经上网销售的楼盘,不在网上进行交易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深圳:严打开发商捂盘 新楼盘限10日内发售
    深圳市国土、工商和物价管理部门13日联合发布的通知,深圳将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严厉查处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前,禁止内部认购、内部认筹、内部登记、办理“VIP卡”等行为,禁止发布项目销售广告,禁止收取任何预定性质款项;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在10日内,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销售,不得囤积房源、捂盘惜售。“深圳市国土房产局房源公示系统”中待售的房源,不得无故拒售。商品房项目必须明码标价,并在“深圳市国土房产局房源公示系统”中明示价格。
    成都:拉网式清查商品房预售项目
    成都市下达了《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规定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任何形式向买受人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房源信息不公开透明、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等不规范行为;同时,对中介机构无资质代理销售房屋、物业管理企业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等市场行为也将进行整治。 同时展开拉网式清查商品房预售项目,务必严厉打击捂盘抬价。
    广州:打击办法酝酿出台
    日前,广州举行的国土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活动。活动上,房管部门会同银行、法律人士研究办法,对拿到预售证后是否可抵押房屋、抵押款被开发商如何使用等情况进行规范。物价局有关人士也表示,目前正在酝酿关于明码标价的标准方案,其中包括要将每套房都用A4纸,写明房屋座向、面积、总价等信息,让购房者一目了然。
    重庆开出天价罚单
    日前,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会同11个相关部门,分4个小组,对全市的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大检查,对违规企业除重罚外,还将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上品·十六”楼盘就因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资格,违规发放2735张“VIP卡”,从中收取预定款性质的费用1823万元,被处以182万元的巨额罚款。展现了重庆有关部门整顿房产市场的决心,同时也为其他开发商敲响了警钟。
    首先应该根据佛山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地的法规政策,争取能够做到有法可依。佛山在去年8月出台的《佛山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规定》,不仅仅是对国家政策的积极响应,对本土的房地产行业也起到了不错的规范作用,政府就应该以此为模本,继续针对本土的情况制定一系列的有效的措施,针对各种弊端进行法制改革,做到有法可依,真正的维护普通百姓的利益。
    执法一定要严格起来。对违规行为,一定要严格执法,这样才能提升打击力度,否则立法等于是空置。譬如重庆市所开出的“天价罚单”,就对开发商敲响了警钟,这种“杀鸡儆猴”的作用是非常必要且非常有效的,可以成为佛山政府执法的榜样。
    开通各个监督渠道,利用市民、媒体等渠道共同监督。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声音是最真实,政府部门可以成立专门的执法部门,专门听取群众的意见。发现问题,立刻处理,久而久之,这个监督的效果一定会出来。三管齐下,一定可以打击开发商的不法行为,为佛山楼市扫出一片干净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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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制作:欧满婷 内容编辑:甄艳红
2007.08